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,分别按不同情况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公式计算。
(1) 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,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,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。
即:赔款=(保险金额- 残值)x(1-免赔率);
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,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。
即:赔款=(实际价值-残值)x(1-免赔率)。
(2) 保险车辆若发生部分损失,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,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。
即:赔款=(实际修复费用-残值)x(1-免赔率);
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,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。
即:赔款=(修复费用残值)x 保险金额/保险价值x(1-免赔率)。
(3)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,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。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:
赔款=赔偿限额x(1-免赔率);
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:
赔款=应负赔偿金额x(1-免赔率)。
